纽约客上写《硅谷》的那篇文章,写得很棒,涉及不少幕后的故事以及主创制作这部剧的初衷。我个人特别喜欢这部剧,就简单译了一遍,希望更多人了解这部剧,喜欢这部剧~1980年代,当迪克·科斯特罗(Dick Costolo)到密歇根大学求学时,他的专业是计算机科学,但他惊讶地发现,自己善于表演即兴喜剧。毕业后,他搬到芝加哥,在第二城市剧院学习了相关课程。不像他的同僚——史蒂夫·卡雷尔(Steve Carell)、蒂娜·菲(Tina Fey)和亚当·麦凯(Adam McKay)——科斯特罗没有被邀请加入剧院所属的公司,他的喜剧事业就此中断。他重新做回程序员,成立了一系列科技创业公司,其中一家被谷歌以1亿美元收购。2010年,他成为推特的CEO,第一年赚了大概1000万美元。在一个慈善活动上,他碰见了史蒂夫·卡雷尔,他们一起怀念两人都还是放荡不羁的喜剧表演者的日..